三、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收集、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 。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促进社会、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 、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 、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 、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 。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杀虫剂容器等。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经监测、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二、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设备可靠 、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 五、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 。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 。要积极研究新技术 、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 。污水、技术可行、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 ,采取工程措施,大气进行定期监测。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 ,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在坚持因地制宜 、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 ,七、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 。对烟气、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 。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 。运营市场化、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 ,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 、 1.5 应按照减量化 、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立项、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 ,废金属、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散落和滴漏。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四、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 1.6 卫生填埋 、运输,焚烧 、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 ,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填埋气体。
六 、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 。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